山东生活垃圾分类机关事业单位带头
时间:2021年07月27日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近日,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应起示范引领作用,同时鼓励各地制定财政补贴政策,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改造和运营。
《意见》提出了从建立全过程分类体系、推进模范试点建设、推动全社会习惯养成、形成长效保障机制、健全组织领导体制5个方面系统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意见》强调,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节约型机关创建内容,打造一批行业模范单位。同时,要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各地统筹安排预算支持生活垃圾分类系统项目建设及运营。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税收优惠,降低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税收负担。鼓励各地制定财政补贴政策,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改造和运营。
《意见》明确了全省垃圾分类工作的目标,到2021年底,济南、青岛、泰安等重点城市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实现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持续提升;到2022年底,各设区城市至少有1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县(市、区)至少有1个街道(镇)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模范片区;到2025年底,各设区城市因地制宜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全省50%以上的县(市、区)基本建成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模范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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