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匾标识如何制作济南发布引导手册

时间:2020年12月02日 作者:陈雪碧 来源:济南时报


牌匾标识如何制作济南发布引导手册


  

  时报7月30日讯 (记者陈雪碧)7月30日,《济南市牌匾标识便民引导手册》发布会在龙奥大厦举行,这是济南首次发布牌匾标识便民引导手册。记者从济南市城管局了解到,《济南市牌匾标识便民引导手册》(以下简称《手册》)是一本图文结合的便民手册,直观说明了牌匾标识设置过程和设置规范标准,为商家、业主的相关设置活动提供指导和协助。
  据了解,济南店面招牌约7万块,楼宇标识在6000块左右。目前济南市牌匾标识虽然存在区域发展不均衡,但总体水平良好,商家等配合度较高。“一直以来,我们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行牌匾标识品质提升行动,”济南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按照《手册》,我们将持续对商家等的店面招牌、楼宇标识设置进行指导、服务,让城市更美好。”
  为更好地服务引导广大商户设计设置店面招牌,《手册》提出店面招牌遵从“一店一牌、一单位一牌”原则,除两种特殊情况例外,如营业场所存在多处临街入口(如大型商场的货运出口、超市员工通道等)或处于建筑转角的店铺,则允许依附每个临街门面入口处各设置一处店面招牌,招牌数量不得超过该场所出入口的数量。不具有临街独立经营门面入口的商家,建议商家一起集中展示。《手册》特别强调店面招牌设置不得破坏建筑结构,及影响建筑采光和居民正常生活需求;同一建筑相邻门面或经营场所的招牌应当分别设置,顶部、底部及高度还有厚度须整齐统一。
  《手册》指出,楼宇标识设置遵循“一楼一名”的设置原则,即每栋建筑使用一个名称。特殊情况每栋楼宇仅允许设置不超过两处楼宇标识,两个标识不宜处于同一个的视域范围内,设置位置需与建筑自身结构相协调即同一宗地内的多栋建筑(不包含住宅类建筑),设置楼宇标识总量不超过2个,即允许选择其中两栋建筑设置,且每栋建筑可设置1个。
  《手册》特别强调,楼宇禁止设置垂直墙面的楼宇标识,禁止使用灯箱形式、动态显示屏、高亮度及闪烁的楼宇标识。坡屋顶建筑顶部禁止设置楼宇标识设施,楼宇标识禁止在建筑物(含裙楼)顶部凌空(含屋顶水箱、其他构筑物等)部分设置。依附于建筑顶部设置的楼宇标识,其顶部边界禁止超出檐口或女儿墙上缘(除了机场、火车站、大型港口码头等城市枢纽节点之外)。
  此外,记者了解到,在色彩、照明、材质上,也需要按照规范化进行设置。色彩上,设置于高层建筑主体的楼宇标识,其色彩需与建筑色彩和环境色彩相协调,不宜使用饱和度较高的红色作为主色;同时,需不妨碍公共标识,不使用与交通标志、警示标识、安全标识等特殊标识相同的配色方案;建议使用企业通用配色标准,但当其违反上述条款或与周边环境存在较大视觉冲突时,则需根据环境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在照明上,建筑物标识的照明光色需降低饱和度,与周边环境相吻合。不选择高饱和度的光色,建议以白光、暖白光等为宜。同时,不妨碍公共标识,不使用与交通标志、警示标识、安全标识等特殊标识相同的灯光配色方案,避免影响交通信号灯。位于超高层上部的建筑物标识其照明光色要避免干扰航空障碍指示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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